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成立于1997年5月,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设24个科室,负责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医保人合力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发展战略方针正在深入贯彻落实;以“三三一”(三个统筹:市级统筹、门诊统筹、城乡统筹;三个机制:筹资机制、价格形成机制、谈判机制;一个制度:费用支付制度)为主线的医疗保险管理体制转型和机制创新,逐步向广度深度拓展;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和问题研究适时跟进,为管理决策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推进了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已经开展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企业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生育保险。健全的城镇医保体系,惠及了广大劳动者和居民,发挥了社会“稳定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社会公平“调节器”的作用,对推进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