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或档案寄存机构报送办理材料;
2.所在单位或档案寄存机构初审办理材料,填写《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3.所在单位或档案寄存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报送办理材料的时间分别是:工作日报送易地居住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及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门诊医疗费的材料,次年1月1日至10日报送未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门诊医疗费的材料;
4.医疗审核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给予报销意见;
5.通过审核的,医审科报送主管主任审批,给予报销;报销的医疗费15个工作日拨付到银行;由银行拨付至申报人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支付给本人。灵活就业人员,拨至本人的河北银行缴费账户;
6.未通过审核的,告知不予报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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