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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超2万报销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1日
 

 

事项名称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人员报销医保支付超2万元门诊医疗费
设定依据
《石家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石政发[2017]2号)
申请条件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人员门诊医保支付医疗费超过2万元。
办理材料
1.本人所选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收据;
2.门诊病历、处方复印件;
3.相关化验、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
办理流程
1.次年14月份,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报送办理材料。
2.所在单位填写《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于每月1日至10日将办理材料报送医保经办机构医疗审核科;
3.医疗审核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给予报销意见;
4.通过审核的,医疗审核科报送主管主任审批,给予报销,次月拨付申报人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支付给本人;
5.未通过审核的,告知不予报销的原因。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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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槐安西路与南长街交叉口东北角)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审大厅
办理时间
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9月至5)
下午:14:00——18:00(6月至8)
周六、日休息
联系电话
机关事业医疗审核科              031183865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