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非协议医疗机构诊治的(急诊抢救除外)。 (二)在非协议零售药店购药的。 (三)不属于《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规定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药品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四)在国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诊治的。 (五)应当由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第三人、公共卫生负担的。 (六)服刑期间的。 (七)其他政策规定不予支付的。